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对控方的主证人只有满怀的同情和怜悯,但是,我不能因为怜悯而允许她把一个人的生命置于死地,而她极力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摆脱自己的罪恶。 “我说罪恶,先生们,是因为罪恶激发了她。她没有触犯法律,她只是违犯了我们社会由来已久的固定法则。这种法则非常严格,不管是谁违犯了它,这个人就要被我们的社会驱逐出去。她是极度贫困和无知的受害者,但是我没法可怜她,因为她是个白人。她完全清楚自己是胆大妄为,可是她的欲望强烈到了要去违犯这个法则,她执意要去违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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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珀·李

原作者:哈珀·李

哈珀·李简介:

哈波·李(1926年4月28日--)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哈波·李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毕业后,进入阿拉巴马大学学习法律,并曾作为交换学生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在还有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搬到纽约去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她在纽约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写作。后来受朋友和编辑的鼓励,她返回阿拉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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