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完了这一圈后继续向前走。没过多久,我就遇到了另外一名选手,他的速度和我差不多,于是整场比赛中,我第一次和别人肩并肩走着。他的名字叫保罗,我们开始交谈起来,这感觉真是美妙。这圈,是我的第十八圈,是他的第二十八圈。他一直在比赛,从来没休息过,但这是他的最后一圈了,因为他得早点离开去赶飞机到旧金山,第二天早上他要参加旧金山马拉松赛。 两个星期前他刚完成了巴德沃特超级马拉松。就是那个穿过死亡谷、途中要沿着地上的指示,不然鞋子都会融化的比赛。而如今他跑了二十八圈,差不多有88英里,接着还要横跨整个国家去参加一场马拉松。
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了他,发现他还只是个孩子。原因就在此。我的意思是,这家伙才五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