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4日,对日媾和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美国、英国、苏联、法国、日本等52个国家参加会议。新中国政府、中国台湾国民党当局、越南南北双方、朝鲜南北双方等被排除在外,印度、缅甸和南斯拉夫等国拒绝参加。9月8日,和约签署。苏联尽管参加了会议,但因为领土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恢复了日本的主权,同意美国在冲绳岛上建立基地,允许外国军队留在日本。日本虽然放弃了台湾、澎湖列岛、西沙群岛等地区的主权,但和约没有说明上述地区的主权归属。新中国政府和当时的台湾国民党当局在和约准备期间就提出激烈抗议,和约签署后也不接受。中国至今认为旧金山和约是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缔结后不到5个小时,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和吉田茂就按照事先商定好的协议,迅速签订了《美日安全保障条约》,作为旧金山和约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