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年在广西坳瑶里就看到这种情形。他们可以在情人家里幽会、过夜,只要情人的丈夫或妻子不在家。即使撞见了也不会引起严重的事件。事实上,撞见的事不很多的,因为大家予人方便,即是方便自己。我们在晚上去找人时,常常发生困难,因为他们不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很多。男女在家幽会时,把门关了,丈夫或妻子回来,见这暗号,很聪明地去找他自己可以去的地方了。情人制并不是没有规律的乱交。我们知道:情人若是白天来帮工,这天晚上,他就可以有权同宿,正式的夫妇照规矩须借故出让。在夫妇间没有互相满足对方感情的义务的地方,各人去找各人的情人,并不对夫妇关系有什么冲突,反而他们可以因之而得到配偶的情人在家庭事业上的协助。同时我也得补充一句,不讲感情合作并不是感情的破裂,或是有恶感之谓,不讲爱,也没有恨;两人在爱恨之外,还是可以相处得很和睦,共同担负这家庭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