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

讨论公共问题会涉及三种基本的伦理概念。德性、责任和权利。德性是宗教或传统伦理普遍使用,它区分“德”和“恶”。因为抽象,所以久远。同时,也因为抽象,必须到具体的社会政治关係中进行诠释,比如君主制社会和现代民主社会中的“仁”“义”这相同的伦理概念会形成不同的伦理原则。
责任,尽责任就符合“德”的规范,对于宗教伦理或宗教化了的传统经典伦理而言,一个人的基本责任是由他在预先设定的秩序中的位置决定的。他的责任就是一些不容置疑的义务和承诺,例如对神的绝对服从和人们常说的“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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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锋日记》中的话是雷锋写给自己看的,是一种私域写作。雷锋说:“处处听党的话,坚决地、无条件地做当的驯服工具。”他省略的主语是“我”。无论雷锋对自己提什么要求,那都是他自己的事,“我与我”的话语是无须作公共说理的。但是,如果雷锋是对另外一个人说话,说“你”必须这么作,那就成为“我与你”的话语。这时候,他就必须给对方一些充分的理由。给予充分理由,那就是公共说理。 “学雷锋”是一种以非理性的话语机制为基础的行为模仿。它要求的是,雷锋怎么做,你也怎么做;雷锋怎么想,你也怎么像。除了“雷锋这么做”和“雷锋这么想”之外,你再不需要有其他理由,也再不能问“为什么”。 2、落实伦理概念的方式有两种,会形成不同的伦理原则。一种将具体个人权利等同于道德行为标准,凡是个人权利以内的,都是道义可以接受的,这是“伦理最低限度论”。第二种,从所有人一些基本而普遍的权利和人权出发,在讨论公共问题时,真正具有社会价值的权利应当建立在普遍性伦理原则之上,应当促进和增强与这些权利本身相一致的体制(民主)和社会结构(公民社会)。 3、说理教育不是为了使人论辩获胜,也不仅是单纯技能的传授,而是与人的文化教养和道德素质联系在一起,传承着人类共同文明和自由、平等、理性的说理价值。这才是公民社会要培养的“公共说理教育”和“公共理性”。 4、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语言教育,不应该只是读写的技能,更应该是公共说理的理性思考习惯。只有说理的社会才是正派、宽容的社会,这就需要尊重与自己不同意见的说理对方。对对手要宽容、厚道,陈述对方的论辩时,应该尽量做到全面、准确、心平气和,不要一开口,就是“我不开心”“我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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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原作者:徐贲

徐贲作品: 《明亮的对话》 《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 《怀疑的时代需要怎样的信仰》
徐贲简介:

徐贲 1950年出生于苏州,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英语文学博士。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著作包括:Situational Tensions of Critic-Intellectuals、Disenchanted Democracy、《走向后现代和后殖民》、《知识分子和公共政治》、《学做“精明的公民”》(即将出版)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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