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陀经

尽管感官对象的快感仍在,体困灵魂仍可抑制不追求感官享乐。然而,灵魂藉着体验更高的品味,放弃追求感官享乐,便专注于知觉。感官强猛暴烈,阿尔诸那呀,甚至睿明的人,努力控制,也抵受不住冲击,心意终为其攫去。 遏制感官,将知觉专注于我,乃为定慧。 心思感官对象,于是产生依附。有依附乃有欲望,有欲望乃有嗔怒。有嗔怒乃有幻念;有幻念记忆乃迷乱;记忆迷乱,智慧乃失。智慧一失,乃重堕物质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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