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编写的著作基本上参考了英语世界在 1990-2000年间的教材,内容大致即为我们今天熟悉的三分书写框架:古典理论(马克思、涂尔干、韦伯、齐美尔),近代理论(大致上是第一波教材中的美国四大范式,即功能论、互动论、交换论、冲突论),当代理论(主要是1970年开始崛起,1985 年之后占据国际社会理论界主流地位的欧洲理论,如德国的批判理论、风险社会,英国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鲍曼的液态社会理论,法国的结构主义到后现代主义,布迪厄),然后差不多在布迪厄结束。一般来说,教材既创造历史,也反映历史。"创造历史"的意思是,教材在不小的程度上可说是一部"封神榜",能被选入教材以一定篇幅介绍的理论或理论家,基本上等同于这个学科领域被公认的知识或专家,所以也等同于被赋予了在这个学科领域中的历史地位。尤其是,如果这样一部教材(或是被当作教材来用的著作)极为成功,流传甚广且历久不衰,那么这本书里介绍的理论(家)就算有再多的缺点与不足,也依然可以被"封神"。例如法国的涂尔干和德国的韦伯之所以成为今天社会理论界公认的"古典大师",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和吉登斯的《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它们(至少最初)被广泛当作教材,又以优异的文笔和深刻的呈现介绍了涂尔干和韦伯的理论,让后来的教材也不断复制"涂尔干和韦伯是奠定社会学的古典理论大师"的书写结构,所以这两位在法国和德国从在世到过世后一段时间都并没有被认为有多么重要的学者才会被赋予不朽的历史地位。[19]可以说,如果没有教材的"抬轿",很多今天被视为"不可不知"的理论再如何优异也不会被世人所知。相反,只要被"造神"了,那么某理论就算一堆人根本没读过或读不懂,这堆人也依然会觉得这个理论很伟大,读不懂是自己的问题,在不知所云的文本中只要有一两句话感觉自己读懂了都会大呼过瘾。但现实情况是,社会理论教材的书写框架从第二波之后就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