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一辈子终老于出生地,但凡出过远门的人,都有不止一个够得上被称为“故乡”的地方。读书、学艺、打工、立业、逃荒、要饭……每到一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对那里产生了感情,都可把那地方称为“故乡”。于是,就有了第一故乡、第二故乡、第N故乡。 无论有多少地方能被你称为“故乡”,那个被称为“老家”的地方却只有一个。那个叫“老家”的故乡一般被人称为胞衣之地,也称为“血地”,意思是母亲为把我们生下来,在这里流过血的土地。这块土地,因为母亲和母亲的血,而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圣地。一辈子走得再远,永难忘的,就是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