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这一概念能够引发极其广泛和多样的联想,试图对它下定义时,人们很容易就掉人一个充满注意事项和矛盾的灰色地带。对一些人来说,“工作”一词可能会让他想到做手工艺、发挥创造力的乐趣。马克思认为,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劳动是定义了人性的活动。按照这种观点,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他们有能力去构想和实现一个由人造物组成的世界,从而为世界的发展轨迹开辟全新的可能。在艺术界,工作一词也有类似的美好寓意。“我的工作”,也就是我作为作者的才能和情感的具象化,能够使我无形的内心世界变得有形。从审美创作的角度来说,工作甚至寄托了作者对不朽的追求,创作者希望借此为自己在世界上的有限存在留下恒久的证据。从教堂和桥梁一类的宏大建筑到小说和电子游戏等各种文化艺术品——所有这些都是工作的产物。然而,如果我们用这些方式来定义工作,将其表述为一种创造性活动,那我们又该用什么词语来称呼那些毫无新意、仅由琐碎事务和例行公事组成的工作呢?对于那些抱怨自己在呼叫中心或超市收银台干活,或者在电脑前日复一日输人数据的工作者来说,他们更可能认为工作仅仅是为了自我保存,而非自我表达。对于依靠日常苦干糊口的我们来说,“工作”唤起的并不是浪漫的联想,而是与“苦差事”“芳作”或“负担”这类词关联的畏惧感:它代表一天中直至下午五点(在这个令人垂诞的时刻,工作放松它的控制,我们终于能做回自己)前那段苍白难熬的时间,而不是什么快乐源泉或一种表达自我的形式。在定义工作的复杂性之外,我们还能发现工作一词所带有的道德色彩:它经常被用来悄悄传达某些活动比其他活动更值得尊敬的伦理观念。在一个将工作与受人尊重、融人社会、值得认可等含义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背景下,将哪些活动认定为“正经工作”就成了重要的问题。家务劳动,还有某些形式的艺术活动、脑力劳动或者照护工作等,继续尴尬地处在社会定义的真正“工作”范畴的边缘,尤其是当这些活动的价值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