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帝国时期的府兵制,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一种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划定部分丁男作为军户,国家不给他们开薪水,甚至部分军事装备都要自己配置,但是国家免除他们的赋税徭役。这就相当于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承包到户,不过军户承包时不是用钱支付,而是为国家提供免费的兵役。这些军户平时都生活在州县,由于他们作为军户纳税和组织方式与州县的平民截然不同,在基层有专门的机构折冲府对他们进行管理,因此他们被统称为府兵。府兵制崩溃的本质是,隋末大乱中李唐政权以极低的成本掌握了大量土地,随后一段时间内,唐廷用土地换取兵源和军事开支称得上一本万利。但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商业流通大大加速,土地兼并严重导致土地价值大幅增加、朝廷可随意支配的土地大幅减少,此时再用土地换兵源反而是严重亏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