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点时间才找到法比耶娜。她不在我们平常待的地方,而是把她的奶牛和山羊带去了大麦田的另一边。我当即有了心理准备,不要惹她生气。在世人眼里她孤僻阴沉,但我非常了解她。改变惯例,绝非只是出于心血来潮。她坐在一个树墩上打量我。“你知道,在农场不能穿成那样。”她说。我料到她会这么讲,与我想的一字不差,但她的话音里带有一种奇特的客气,仿佛她是在向一位新来的人介绍乡下的习俗。 “我…我是穿来给你看的。”我说。 “这衣服你穿着挺好看,”她说,“我喜欢你这身打扮。” 当你习惯了一把刀的锋利后,你可以安全地用手指拂过刀刃或以恰到好处的力道把手掌按在刀刃上。你甚至可以用牙齿咬住刀身而不割破嘴唇或舌头。可如果你触碰那刀身,感觉它像兔子毛皮般柔软光滑,那会怎么样?我在法比耶娜身旁跪下,伸手摸她的前额。她的前额黏湿,但不烫。“你没事吧?”我问。 “我应该有事吗?” “你听起来怪怪的,”我说,“我以为你可能病了。” “有些人从不生病,”她说,“我是其中之一。” “是的,当然。” “是的,当然,”她模仿我赞同的口气,“你也是,你不知道吗?” 我其实知道,但我一点不想说出口,免得被恶灵逮到我在吹牛。那是我们俩之间的区别。法比耶娜相信无论真假,没有东西可以伤及她。我也想有这样的信念,但我更谨慎。“让死了。”我说。 “我听说了。”她说。 我等待她再讲点什么。她没有。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对发夹,说它们是从巴黎带回来的,我考虑我们可以一人一个。她接过她的那个蜻蜓发夹,透过它半透明的躯干看我,然后又把发夹对准太阳。我举起我的,朝同样的方向望去。天空变暗了,太阳不那么刺眼,显得苍白,看上去像一轮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