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像歌德、俾斯麦这样的人物的灵魂可能会保持自我意识(对自身身份的认识)长达数个世纪,而一个早天儿童的灵瑰也许只保持与其存活年数相应时长的自我意识。没有哪个人类灵魂可以永久地保留它曾作为这个或那个人的认识。毋宁说,一切灵魂的最终命运都是与其他灵魂融合,汇入更高的实体,只认识到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即“天堂前庭”)。这表明灵魂没有消亡一而是在这种意义上被赋予了永恒的存在,这是生命在另一种觉知下的延续。只有心胸狭隘的人才会认为相比于基督教中的个人不朽,这样的福乐是有缺陷的。如果一个灵魂的子孙后代都早已在永恒中安息,不计其数的世代也都进了坟墓,就连它曾经属于的民族都已经从现存民族的名册中被划去,这样的灵魂还记得它在人世曾用的名字、记得它早年的个人关系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当我还在弗莱希格的疗养院时,我就结识了一些光束:一些已经汇人更高实体、享受福乐的人类灵魂复合体:它们属于古犹太人(“耶和华光束”)、古波斯人(“琐罗亚斯德光束”)和古日耳曼人(“索尔和奥丁光束”),其中肯定没有哪一个单独的灵魂还知道它儿千年前在这个或那个民族中曾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