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的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如罗伯特·欧文,到当代之声如美国语言学家、哲学家和社会评论家诺姆·乔姆斯基,思想家们一直在探索如何在国家、较小的社会单位、工作场所,乃至个人的层面上,更好地“逆转占有关 系”(appropriate the appropriators)。受亨利·圣西门、夏尔·傅立叶和欧文启发的合作社所有权模式,旨在恢复劳动者的尊严和控制权,推动企业与劳动者共同所有权的长期健康发展。在合作社所有权模式下,人们既能在线上参与全球数字平台,又能在线下与本地可信赖的朋友一起合作,同时还能掌控自己的个人数据。近年来,从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到共享出行平台,从口译机构到网上书店,这种模式已经在多个领域受到广泛欢迎。根据美国哲学家罗伯特·爱德华·弗里曼(Robert Edward Freeman)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合作社所有权模式与“缺席股东”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将劳动者视为真正的利益相关者。该理论 提出了一个“利益共同体”(community of interests)的设想。这个共同体不仅将每家企业与其股东紧密连接,还让企业与劳动者、消费者、供应商、小投资者,以及更广泛的社群建立联系,他们拥有多元化关注点和不同利益诉求。在合作社模式中,劳动者和用户群体是其运营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