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担任新闻委员会的远东代表时对在上海出版的十几份中文报纸的所有权进行了调查,发现没有一家在名义上不是外国资产。以其中一家报纸《新闻报》为例,其所有者是美国人,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这份报纸由美国人约翰·C。弗格森(John C。Ferguson)博士创办,他对报纸的管理和编辑政策非常感兴趣。其他报纸大多为意大利人或葡萄牙人拥有,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分文未投,当然也没有参与编辑方针的制定或报纸的管理。息不战争结束后不久,我被选为天津一家中文报社的董事长,却从未参加过董事会议,也从未进过报社的办公室,我与该报社的管理没有任何关系,就像我与伦敦《泰晤士报》毫无关系一样。但我是董事会主席的事实,确实让报纸的真正所有者在每次中国官员威胁要找他们的麻烦时,都能挥舞美国国旗。我还可以补充说,我本应领取的工资一分钱也没有领到。我从这 关养中得到阿唯一好处就是报社老板请我吃颐顶的中式晚餐。 事实上,中国的新闻事业之所以能够蓬物而健康地发展】 由于外国国旗给予了保护,保护得以成立所依赖的是如上我参与的那种使俩。如果没有这种保护,清朝时期就不会有报乐,因为对他们来说,印刷机是卖国赋的有力工具。在清政府衡台后的几年里,许多涌现的公开由中国人所有的报纸,不得不警惕地关注着各个军阀上台或下台的命运。只有那些得到外国旗帜保护的报纸,才能有一点执行独立政策的样子。一个奇怪的反常现象是,在新闻自由具有最大价值和重要性的社会和政治发展时期,只有通过加强外国人的治外法权、削弱中国主权,新闻自由才有可能实现。 传教士们总是为那些受到官员不公正对待的皈依者挺身而出,但除了皈依者讲说的故事之外,他们什么都听不到,所以便认定这些人受到了压迫。皈依者知道,如果遇到麻烦,他们会得到传教士赞助人的支持。许多人就是充分利用这样的机会来逃避中国法律的。传教士坚持干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