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这个核心主题一致,本书采用了一种以存在主义现象学为指导的方法和批判实践。就像哲学家唐·伊德(Don Ihde)概括的那样,存在主义现象学“是一种哲学风格,强调对人类经验的特定解释,尤其关心知觉和身体活动”。确实,存在主义现象学的哲学根基在于主观意识介入世界之时的肉体、肉身的客观基础,并且当主观意识进入世界时也会被其改变。因此,现象学的探究注重经验现象和它们的意义,这些意义在空间和时间上由具有客观性的主体加以体现、激活和评价——正因为如此,这些意义也总是已经受到历史和文化可变的特殊性和局限性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具身性绝不会是先于历史及文化的存在。再者,与反历史、反文化的观念论不同,我们经验的现象无法被还原为不变的本质;相反,存在中的它们的形式、结构和主题是暂时的,因而总会对存在和意义开放新的、其他的可能性。因此,莫里斯·梅洛-庞蒂,一个关注具身性的哲学家,从先验(或构造)现象学转向了存在主义现象学,他告诉我们“[现象学]还原最大的经验教训在于完全还原的不可能性”2。那么,现象学方法不是追求本质,而是追求在特定情况下,在语境之中以具身的方式感受到的经验意义——在经验的主客观“综合”中出现的意义与价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