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能在20世纪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伊曼纽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的考察中,找到对这种关注最充分的描述。在他的第一本杰作《生存与生存者》(Existence and Existents,1947)中,列维纳斯发现“有”(there is)是一种虚空,一种空洞,一种毫无特征的“既非存在亦非空无”——类似于按压耳朵形成的空壳发出的怪异声音;类似于在陌生的酒店房间里从墙后传来的难以辨认的噪声;又或者类似于失眠,即客观不可能性对存在的侵入,自觉意识的去人格化。可纵使我们把“有”拆开,把它的各个部分变成客体、生存者、现在的或潜在的占有对象,也完全不会打破“有”的无底的无限性,也没有减损它的无意义性。相反,这么做只会把自我固定在它渴望支配的生存者上,并通过这些存在者固定在“有”的无意义上。把“有”变成可控制的对象,不会打破“有”的“震耳欲聋的沉默”(rumbling silence);也没有为我们发现存在的核心内容竟是空无这一点所产生的恐惧和惊慌提供安慰。日暮时分,如同白昼,一切都保持原样。即使有一种逃避“有”的办法,它也不是通过自我的“就位”(position),而是通过自我的“沉积”(deposition)达成的。只有在“他者”(the Other)面前放弃主权,对他者负责,才能阻止“有”的毫无意义、震耳欲聋的喧嚷。被化约为“有”的存在,缺乏“应该”的存在,等于孤独。这是列维纳斯在《生存与生存者》的姐妹篇《时间与他者》(Time and the Other,1948)中的主题。生存是不及物的,不带有意图,不蕴含意义。这是我的,也是我一个人的。知识和沟通不会将自我从孤独中解救出来。一个人可以讲述自己的生存,但不能分享它。“与……同在”并不能缓解生存的孤独感。如果“与……同在”意味着交换和分享,那么一个人可以交换和分享一切,除了存在本身。因此,“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