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非常清楚地“知道”死亡是什么,除非有人要求我们准确描述我们所知道的——根据我们“理解”的死亡来定义死亡。这下麻烦来了。事实证明,归根结底,我们不可能定义死亡,尽管定义它的尝试——把握它(尽管只是从理智上把握它),给它分配适当的位置并将它保持在那里——永远不会停止。定义死亡绝无可能,因为死亡代表着最终的虚空,代表着非生存(non-existence),它荒谬地赋予所有存在(being)以生存(existence)。死亡是存在的绝对他者(other),一个不可想象的他者,徘徊在沟通的范围之外,每当存在谈到那个他者时,它就会发现自己是通过一个否定的隐喻在谈论自身。说到底,本段行文也无一例外都是隐喻:死亡不像其他“它者”(others)——对于那些它者,自我可以自由地填充意义,并在这种赋予意义的行为中自由地实现构成与从属。死亡无从感知,更不用说构想或“再现”了。正如我们从胡塞尔那里所知道的,所有感知都是意向性的;作为感知主体的活动,它超出了主体的范围,抓住了主体之外的东西,与此同时,它召唤出一个“客体”,这个“客体”属于一个原则上可以被他人共享的世界,感知随后将自身锚定其中。但是根本不存在一种叫作死亡的“东西”;其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奋力感知的主体的延展意向居停其上,锚定于此。死亡是绝对的无,“绝对的无”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我们能感知到感知缺失时,我们才知道“那里有个无”;每一个“无”都是一个被面对、被感知、被沉思的无,因此没有一个“无”可以是绝对的——不存在一个无条件的无。但死亡是“行动主体”本身的中止,随之而来的是所有感知的终结。这种感知的终结是感知主体无法设想的一种状态:它不能将自身从感知中“抹去”,同时还指望感知存在。[对此,胡塞尔会说,没有意向相关项(noema),即要知道的对象,就没有意向行为(noesis),即认知行为;反之亦然。]面对这种不可能性,感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