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德不是人类的主要困境,所有这些社会、社会秩序、文化——都将无法想象,虽然很吊诡的一点是,它们都旨在使这一困境变得无关紧要,或者“无害化”其后果。我想说,社会是帮助人类应对自己作为“道德存在者”(moralbeings)的命运的一种装置,而这种命运就是必须做出选择,并知晓这些只是选择而已(或者当此认知遭到压制或否认时,至少对这一点有所怀疑)。社会将伦理的样式铭刻在道德这一柔软易塑的原材料之上。伦理是社会的产物,因为道德不是。而如果社会学是对社会的研究,那么它所探讨的(无论自觉与否)就必然是伦理规则如何被构建、被“固定”,人类如何为自己做出选择,以及如何提升、抑制或操控各种可能性。如果这是社会学注定要做的事情,那么社会学家经常被要求的“伦理中立”就要么是伪善,要么是自欺。社会是“一组得到协调的选择”,你所研究的任何社会,都是诸多现实中的一种,是诸多选择中的一种。就像所有的选择一样,社会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但在每种情况下,它都可以变得比现在更好。言明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动,它需要由那些恰好是社会学家的“道德存在者”来实施(我要指出的是,这使得社会学家无论多么努力想证明自己的忠诚,他们在当权者眼里都依然显得可疑,当权者更希望人们认为自己“别无选择”,认为貌似选择的东西并非真正的选择)。接下来是在善与恶之间做另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是所有“道德存在者”都必须做的。你可以坚定地赞同自己所在社会的选择,从内部的视角来描述它,甚或采取一种盲目乐观的观点,认为这是“所有可能的世界里最好的一个”,然后继续加固使这些选择固定下来的社会机制,使其更顺畅地运转,或者你也可以质疑这种选择的智慧,坚持计算它的代价,以及如果改变选择,可以使人类避免遭受多少痛苦。